利润分配 样本条款

利润分配.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利润分配. 977,090.88 -977,090.88
利润分配. 1,320,000.00 2,268,829.77 -18,258,829.77 -17,310,000.00
利润分配. 第三节 内部审计
利润分配.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适用第一百五十三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利润分配. TGP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润应予以分配,只要经TGP公司股东同意该等分配不损害公司的运营和发展,除非TGP公司股东一致作出不予分配的决议。
利润分配. 第三百一十二条 公司应当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