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样本条款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 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向永州 市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175 号文)核准,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以每股发行价格 12.85 元(每股面值 1.00 元)向西藏青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发行股份 20,712,836 股、向浙江海宁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股份 10,505,836 股、向卫伟平发行股份 6,315,949 股、向浙江海宁新雷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 3,891,050 股, 上述交易合计发行股份 41,425,671 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532,319,894.00 元。 根据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订的《担任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之协议书》,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签订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公司应支付上述中介机构中介费用合计 15,000,000.00 元。除天风证券剩余独立财务顾问费尚未支付,其余中介费用已于募集资金到位前全部支付。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天风证券独立财务顾问费 11,000,000.00 元,余额 521,319,894.00 元,已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南门外支行开立的 122903429310401 银行账号 521,319,894.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 XYZH/2017TJA10439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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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258,000.0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

  •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税款 根据中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要求,本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理财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签约各方同意本理财产品在运营过程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由产品管理人从理财产品财产中支付,并由产品管理人根据中国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相关纳税申报义务,由此可能会使理财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请投资者知悉。投 资者从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业性: 非商业性:

  • 赎回资金 1、 T+1 日 15:00 前,基金管理人将 T 日赎回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赎回的基金会计处理。 2、 基金管理人在账户资金充足、TA 数据可得知、划款指令于 T+1 日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将赎回资金(含赎回费)于 T+2 日上午划往基金管理人清算账户。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处理。划款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赎回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 募集资金投向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607.00 万元( 含 41,607.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货币资金 19,029,869.51 50,545,214.27

  • 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