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劳务分包人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2) 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3) 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 (4) 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 本款补充第 4.3.6 项、第 4.3.7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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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政府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劳务分包人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2) 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3) 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
(4) 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 本款补充第 4.3.6 项、第 4.3.7 项本款补充第4.3.6项、第4.3.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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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劳务分包人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劳务分包人应具有劳务分包资质。
(2) 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与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3) 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 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
(4) 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 本款补充第 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 务作业再次分包。
4.3.6 项、第 分包:分包应符合《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浙交[2012]253号)的规定并报发包人审批。
4.3.7 项: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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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nstruction Contract
劳务分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劳务分包人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劳务分包人应具有劳务分包资质。
(2) 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与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3) 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 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
(4) 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 作业再次分包。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 本款补充第 4.3.6 项、第 4.3.7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补充第 4.3.6、4.3.7 项:
4.3.6 分包:分包应符合《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浙交[2012]253号)的规定并报发包人审批。
4.3.7 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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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劳务分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劳务分包人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2) 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3) 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 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
(4) 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 本款补充第 4.3.6 项、第 4.3.7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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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