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甲方(发行人) 样本条款

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甲方(发行人). 大连电瓷 乙方(认购人):杭实投资及杭实大瓷、刘桂雪、武杨签订日期:2020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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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背景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全市灭火救援装备建设现状,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装备保障能力,汇总相关支队采购需求,购置灭火救援器材装备。 本项目属于工业。

  • 人份/盒 盒 1 2800.00 2800.00 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艾克韦、山东 无

  • 协议主体 甲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东软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附 則 この規則は、平成16年4月1日から施行する。

  • 协议主要条款 该协议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一) 协议标的性质:非排他的、除双方另有规定外不得转让的、不得分许可的、可撤销的、须付费的版权及商业秘密。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合同包1(渗滤液处理尾水转运车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 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 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 产品成立日 指达到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成立条件后理财产品成立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