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承诺. 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甲 方确定乙方为 2021—2022 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接待服务。
协议承诺. 甲方确认乙方为中直机关2019年度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 乙方再次确认其所投各类产品的入围价格为中直机关各单位采购时的最高限价。 乙方按本协议向采购人供货时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果采购人需要采购办公家具,在本项目定点采购供应商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采购需求自行选择与任意一家或几家定点采购供应商洽谈及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采购人与其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并且乙方同意在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之前,采购人对供应商不负有买卖法律关系意义上的义务;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以及相关的其他国家和行业标准;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约定的货物是本厂商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所使用原材料及五金件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完全符合响应文件的承诺;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通过本厂商的出厂检测,并向采购人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应当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入围产品报价,产品规格尺寸可以有上下5%的浮动,颜色、式样和细部构造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价格不得超出该产品入围价;采购人采购入围产品以外的办公家具,应报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出具采购合同,价格不得高于向北京地区其它政府部门销售该类产品的优惠价格; 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生产现场的考察。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组织对乙方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对乙方的设施设备、技术力量、服务质量、资格、信誉以及其它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乙方因为委托代理人或销售服务地点、电话发生变化,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向采购人通知。
协议承诺. 4.1 甲方确定乙方为合同期内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庐江县2020-2022年度 小额零星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定点单位。乙方可以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承接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按小额零星工程定点抽签方式招标的庐江县2020-2022年度小额零 星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4.2 乙方应按投标承诺为用户提供庐江县2020-2022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4.2.1 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合格。
4.2.2 具体项目工程中,乙方必须组建满足工程项目及用户需求的项目机构。
4.3 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提供施工服务时应与用户签订施工合同,确定施工内容、人员安排、服务期、价格等。施工取费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乙方在承接具体施工合同中的承诺优于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以施工合同为准。
4.4 办理工程施工业务程序
4.4.1 小额零星工程项目中标单位由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组织抽签确定,具体办法见招标文件有关抽签规定条款。
4.4.2 项目由用户按程序向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履行申报审核后,由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业务部门提前二个工作日通知用户抽取的时间及地点。施工单位抽取确定后,由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通知乙方按招标文件约定与用户签订施工合同并开展施工业务。
4.4.3 中标人不得放弃中签资格。
4.4.4 乙方应根据用户的施工及现场管理的要求,经用户确认后,与用户签订《施工合同》(参照住建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
4.4.5 乙方须将《施工合同》报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心备案。
4.4.6 乙方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开展施工业务。
4.5 施工费用结算方式。乙方根据与用户签订的《施工合同》与用户结算施工费用 ,并以乙方自己的名义直接为用户开具合法的发票且加盖乙方的公章。 结算方式见庐江县 2020-2022 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定点单位招标招标文件第四章“报价要求和小额零星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价款和结算支付价款的确定”。
协议承诺. 2.1 甲方确定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 2021-2022 年印刷服务定点企业。协议期内,乙方可依法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 (种类)印制及相关服务采购。
2.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采购单位提供印刷品供应及有关服务。
2.3 如采购单位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其提供咨询、完善采购需求。
2.4 乙方按本协议向采购单位供货时应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乙方在供货合同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和本协议时,以供货合同为准。
2.5 办理印刷业务程序
2.5.1 采购单位按照甲方规定的采购程序可以自行选择乙方为承印单位。
2.5.2 乙方根据采购单位的印刷要求报价,经采购单位确认后,乙方依照本协议条款约束与采购单位签订印刷服务合同。印刷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向采购单位收取具有押金性质的任何费用。
2.5.3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安排印刷。印刷品排版完毕后,乙方必须将版样送交采购单位校对确认,采购单位校对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开机印刷。
2.5.4 印刷成品经采购单位验收、签字确认后,乙方与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协议承诺. (一) 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甲方确定乙方为清水县财政局 2019-2020 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接待服务。
协议承诺. 4.1 甲方确定乙方为合同期内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市区级(不含江宁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限额内工程定点单位。乙方可以承接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市区级(不含江宁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采购人的招标限额以下工程项目。
4.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服务。
4.3 乙方按本合同向采购人提供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服务时应与采购人签订相应专项合同(即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造价咨询合同/监理合同),确定工程服务范围、质量、期限、合同价款等。取费标准及优惠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乙方在各专项合同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时,以专项合同为准。
4.4 办理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服务业务程序。
4.4.1 采购人按照采购中心规定的采购程序选择乙方为工程服务单位。
4.4.2 乙方根据采购人的工程要求,经采购人确认后,乙方与采购人签订专项合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
4.4.3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开展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服务业务。
协议承诺. 从 201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甲方确定乙方为 201 —201 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接待服务。
协议承诺. 2.1 甲方确定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 2021-2022 年办公家具定点企业。协议期内,乙方可依法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 (种类)家具供应及相关服务采购。
2.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采购单位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2.3 如采购单位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其提供咨询、完善采购需求。
2.4 乙方按本协议向采购单位供货时应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乙方在供货合同中的承诺优于征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和本协议时,以供货合同为准。
2.5 为方便采购单位采购订货,乙方应当将响应文件中各产品目录信息及其图片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协议承诺. 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甲方确定乙方为 2019-2020 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接待服务。
协议承诺. 从 20 年 1 月 1 日至 20 年 12 月 31 日,甲方确定乙方为贵阳市会议定点场所采购服务场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接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