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生效、解除与终止 样本条款

协议的生效、解除与终止. (1)双方同意并确认,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许,本协议的生效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股份认购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乙方及经其内部决策批准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事项;成都经开区国资金融局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除非上述所列的相关协议生效条件被豁免,上述所列的协议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为《股份认购协议》的生效日。
协议的生效、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除本协议另有相反约定外,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协议的生效、解除与终止.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协议的生效、解除与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且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其规定被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应自动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并履行各自内部、外部批准程 序后方能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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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札金額 注:入札金額は契約希望金額から消費税(相当)額を除いた金額 上記の金額で請負(供給)したいので,関係書類を熟覧のうえ,仙台市契約規則を守り入札します。 年 月 日 (宛て先) 会 社 ( 商 店 ) 名 入 札 者 氏 名 印※

  • 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契約解除 第15条 委託者は、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ときは、この契約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ものとする。

  • 契約条項 別添契約書案,規則及び特例規則による。

  • 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 管理费 本产品管理费率为 0.3%/年,按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计提。H=E×管理费率 ÷365,H 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 爭議處理小組就爭議所為之決議 除任一方於收受決議後 14 日內以書面向召集委員及他方表示異議外,視為協調成立,有契約之拘束力。惟涉及改變契約內容者,雙方應先辦理契約變更。如有爭議,得再循爭議處理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