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原出发地 Clause in Contracts

原出发地. 指被保险人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或者便利而携带的必要及适量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 若被保险人进行的旅行目的地为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则原出发地指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的日常居住地;若被保险人进行的旅行目的地为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则原出发地指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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