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原出发地 Clause in Contracts

原出发地. 指被保险人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或者便利而携带的必要及适量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 若被保险人进行的旅行目的地为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则原出发地指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的日常居住地;若被保险人进行的旅行目的地为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则原出发地指中国境内。

Appears in 6 contracts

Samples: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原出发地. 指被保险人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或者便利而携带的必要及适量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 若被保险人进行的旅行目的地为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则原出发地指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的日常居住地;若被保险人进行的旅行目的地为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则原出发地指中国境内若被保险人进行的旅行目的地为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则原出发地指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的日常居住地;若被保险人进行的旅行 目的地为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则原出发地指中国境内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