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项目的资格要求. A. 参与者必须是农场服务局(FSA)农场记录管理系统中农业和/或非工业私有林地(NIPF)运营商、所有者或其他承租人,并在实施《环境质量激励计划》(EQIP)- 《保护激励合同》(CIC)期间对土地进行有效控制。
B. 参与者必须向美国农业部自然资源保护局(NRCS)证明,他们从事农业生产或林业管理,或在与纳入《环境质量激励计划》(EQIP)- 《保护激励合同》(CIC)的土地相关的农业或林业经营中拥有利益。
C. 参与者必须遵守《美国联邦法典》第 7 章第 12 部分中有关高侵蚀性土地和湿地的保护规定。
D. 参与者必须遵守《美国联邦法典》第 7 章第 1400 部分中的调整后总收入(AGI)规定。
E. 参与者必须按照美国农业部自然资源保护局(NRCS)的要求提供信息,以确定是否符合 《环境质量激励计划》(EQIP)- 《保护激励合同》(CIC)的资格要求。
F. 符合《环境质量激励计划》(EQIP))- 《保护激励合同》(CIC)资格并自我证明满足任何“历史上服务不足的生产者(HU)”要求的参与者有资格获得更高的付款率和保护实践预付款。如下列出的年度付款无需提高付款率,也无资格获得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