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方式 本理财产品为合格投资者专属的私募产品,本行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的要求, 于成立日后至少每季度向投资者披露资金运用情况、产品净值及其他重要信息。合格投资者也可以联系本行客户经理或客服中心,取得所需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等。
联合体协议书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十二、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減価採用 条 前条第6項の規定にかかわらず、検査の結果、当該履行内容に僅少の不備がある場合で発注者がその使用上重大な支障がないと認め、かつ、期限その他の条件から履行が困難と認めたときは、相当の価格を減価の上、これを採用することができる。減価の額は発注者が定める。 (業務委託料の支払い)
认购费 本产品不收取认购费。
成果物 委託業務の履行により有体物及び無体物(以下「成果物」という。)が作成されたときは,成果物に係る乙の著作権(著作権法(昭和45年法律第48号)第21条から第28条までに規定する権利をいう。),所有権その他の権利(以下「著作権等」という。)は,甲に帰属,若しくは乙は甲に譲渡する。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深圳大学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销售费用 1,764.00 5,328.00 10,980.00 14,940.00 20,750.40 21,372.48 18,590.98 17,722.77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规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 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