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审议情况 样本条款

《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审议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参与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及修订发起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运作情况良好,及公司扩大产业投资的需求,提升上市公司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将更有利于基金的资金募集与设立。公司拟发起设立新五丰产业并购二期基金,总额不超过 7.5 亿元,其中:由原计划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农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南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农业管理基金公司”)(GP)出资 500 万 元,新五丰(LP)出资 0.9 亿元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LP)出资 6.55 亿元,调整为现 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出资 500 万元,新五丰出资由 0.9 亿元调增为 2.45 亿元,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出资。因金额变化,同时,根据发展需要,基金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拟进行调整,涉及《新五丰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相关条款作出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xxx.xxx.xxx.xx 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五丰一期基金合伙协议部分条款变更的议案》,基于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情况及需求的变化,以及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中的相应要求,现拟对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公司拟与普通合伙人(GP)现代农业基金管理公司、有限合伙人(LP)现代农业集团修订新五丰一期基金合伙协议。原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主要内容详见《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此次修订内容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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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4 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 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均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 7 名董事,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 PPP 模式实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指令的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指令验证后,应及时执行。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否则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审核、查明原因,确认此交易指令无效,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对于申购新股等时效性要求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必须及时将指令发送至托管人并进行电话确认,为托管人预留充足的指令处理时间。 对于发送时资金不足的指令,托管人有权不予执行,基金管理人确认该指令不予取消的,以资金备足并通知托管人的时间视为指令收到时间,因账户资金余额不足导致的投资损失不由托管人承担。

  • 事業内容 入札公告時の仕様書の内容を記載。

  •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技术参数 35 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的,得 35 分;加“★”为核心指标参数,不接受负偏离;非加★项为 普通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 3 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