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争议处理 样本条款

合同争议处理. 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 商解决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合同争议处理.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 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 地人民法院管辖 (1) 被告住所地; (2) 合同履行地; (3) 合同签订地; (4) 原告住所地; (5) 标的物所在地。
合同争议处理. 13.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买卖双方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13.2 调解及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13.3 在调解及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调解及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合同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依法定程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合同争议处理. 条 合同争议处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与效果最优原则,综合运用业务、商务、法律等手段,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Related to 合同争议处理

  •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 (5)变更合同

  •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内容 1 交货期(交货时间):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后, 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采购人验收,保证货物正常使用。 2 交货地点: 亳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图纸;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合同签订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 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合同订立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范围

  • 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

  • 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 合同价格 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