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与修改. 除非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书面修改书,否则不能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如果合同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以规定的标准修改书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来完成,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本身同样的效力。 甲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可以对合同作变更、修改、删除、增加或做其它改变,经乙方同意后,这些变更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任何修改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并适用其他条款,乙方应履行这些变更并受同样条件约束。 甲方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乙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甲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供货期; 乙方提供的货物数量及服务; 以及甲方认为需要变更的项目。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与修改. 7.1.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为有效,但须在双方签字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和能源监管机构备案,涉及交易电量变化的须经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