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样本条款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生效对应日2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不含生效 日当日。保单年度3、保险费约定支付日4均以本合同生效日为准计算。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周年日(见 15.3)、保单年度(见 15.4)和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见 15.5)均以该日期为基准计算。 除另有约定外,我们自本合同生效当日 24 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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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用合同条款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匹配性原则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应与理财产品的类型相匹配。

  • 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31358600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联系人:陈颖华

  •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 取消料 ① 旅行契約の成立後、お客様のご都合で旅行をお取り消しになる場合にはパンフレット、ホームページ、契約書面等記載の取消料を、ご参加のお客様からは 1 室ごとの利用人数の変更に対する差額代金をそれぞれいただきます。

  • 合同期限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肠的结构损伤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90% 1 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75%,合并短肠综合症 2 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75% 4 级 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全结肠、直肠、肛门结构切除,回肠造瘘 4 级 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切除,且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 5 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50%,且包括回盲部切除 6 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50% 7 级 腹部损伤导致结肠切除大于等于 50% 7 级 腹部损伤导致结肠部分切除 8 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9 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瘢痕形成 10 级 腹部损伤导致全胃切除 4 级 腹部损伤导致胃切除大于等于 50% 7 级 本标准中的代谢功能障碍是指胰岛素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