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知晓并认可,出于降低全市场资金成本的原因,中国结算可以依照香港结算相关业务规则 将每日净卖出证券向香港结算提交作为交收担保品。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技术文件 技术人员情况表(如需要); 技术需求偏离表;
約の終了) 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場合は、この契約は終了します。
评审原则 2.1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 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处理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暂停赎回的情形进行相应处理,并在发生暂停赎回的当日及时以双方认可的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巨额赎回的情形进行相应处理,并在决定部分延期赎回的当日及时以双方认可的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商务技术文件 11.2.1 投标函; 11.2.2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1.2.3 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11.2.4 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5 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1.2.6 投标标的清单; 11.2.7 商务技术偏离表; 11.2.8 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违规处理方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说明解释,如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