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合同签订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 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合同签署概况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东明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明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东明分公司拟与东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马头镇政府”)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租赁标的物是东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的东街村东侧、后寺村西侧、北邻 X015 县道、南邻后寺村至东街村道路的土地 345 亩,租赁用途为畜禽养殖,流转期限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42 年 5 月 31 日止,流转费用按年支付,每年 10 月 1 日前由东明分公司支付给马头 镇政府土地流转费,每亩按照亩产 1000 斤、每斤按照当年马头镇 9 月 15 日附近三个粮食收购点的平均价格计算的小麦价格,两方共同确定认可。此外,东明分公司需支付清障费 905,625 元。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议案》,同意本次租赁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益客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人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 上述合同为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产品销售合同,博实股份在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2、 上述合同不含税金额为 5,044.2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的 2.76%。 由于相关设备需要用户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验收,预计对公司 2022 或 2023 年度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3、 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博实股份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对手形成 依赖的情况。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 (5)变更合同
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投标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转让和分包 15.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5.2 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