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中国移动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专家认真评审并经采购机关确认,决定将中国移动宁夏公司“雪亮工程”视频监控服务项目授予汉邦高科。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合同。
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太 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海宁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民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乙方”)根据生产经营计划需要,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机数控”)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或“甲方”)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签订了单晶硅片采购合同。 2021 年 2.1 亿片 7.48 亿元 2022 年 3.36 亿片 15.76 亿元 2023 年 3.36 亿片 17.35 亿元 合计 8.82 亿片 40.59 亿元 根据 PV InfoLink 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测算,预估本采购合同总金额约为 40.59亿元(含税),具体如下: 以上合同总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约 18.96%,年均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约 6.32%(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本合同不属于特别重大采购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与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基于乙方在集成吊顶行业的产品优势和服务优势,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以书面方式签署的合同, 合同类型为公司日常销售合同;合同标的为公司生产的“友邦”牌集成天花吊顶;合同金额为暂定总金额人民币 5 亿元;合同期限为 2017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计划,本着长 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公司子公司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欧国际”)与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玻璃”)下属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刚玻璃”)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签订《单晶硅片销售框架合同》, 公司在 2022 年度向吴江金刚玻璃销售 N 型 G12(210 尺寸,厚度 150μ m)单晶硅片(以下 简称“G12 硅片”),合计数量不少于 7,010 万片,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预估合同总金额约 66,651 万元(含税,根据当前市场 价格测算,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3.50%,不属于重大销售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新华医疗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47 亿元,山 东能源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医疗健康”)拟以不低于 10.27 亿元现金参与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实际认购股份数量=实际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湖南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湘西管委会”或“甲方”)共同签署了《五龙冲水库集中供水工程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确定公司成为花垣县五龙冲水库集中供水工程 PPP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 “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与花垣县人民政府授权的花垣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花垣现代农业”)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事宜。 2016 年 5 月 8 日,公司与湘西管委会签订了《五龙冲水库集中供水工程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9,112.25 万元(总投资 额以项目公司投入的用于项目报批的相关前期费用及经评审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现将合同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计划,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公司子公司天津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环睿”)与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协鑫”)签订《多晶硅购销合作长单框架协议》,公司在 2022 年 1 月至 2026 年 12 月期间向保利协鑫采购包括颗粒硅在内的多晶硅料合计共 350,000 吨,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行情逐月商定,不属于重大采购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批准。
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2 月 17 日,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乙方”)与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江西省永修县招商局(以下简称“见证方”)在江西省永修县签署了《润禾有机硅新材料及其配套产品生产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合同书”),公司拟在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投资建设年产 3.5 万吨有机硅新 材料及其配套产品项目,项目预计投资人民币 2.3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5亿元。
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河口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河口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11月就该项目与多家社会资本方进行竞争性谈判,并最终遴选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司”)为河口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社会投资方。现根据河口人民政府及医院建设规划,原融资合同金额1.8亿元已不能满足投资需求,总投资概算已达4.8亿,需追加融资金额。近日河口人民医院与公司签订了《投融资增补合同》。公司董事会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根据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太阳能级多晶硅料的稳定供应,公司子公司天津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环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天津环睿”或“甲方”)近日与某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硅料采购框架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约定 2023 年-2028 年天津环睿预计共向某供应商及其子公司采购 43.20 万吨太阳能级原生多晶硅,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按月议价方式,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 格产生波动,实际以当月采购订单为准。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行情逐月商定,不属于重大采购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签署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