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合同转让 Clause in Contracts

合同转让. i. 在自愿或非自愿地失去本合同下任何土地面积的控制权(包括参与方的所有权结构或公司形式方面的变更)时,参与方必须在 60 天之内向自然资源保护局发出书面通知。如果未能及时提供通知、或通知中未能确认一位合格的生产者、或新的生产者未能获得自然资源保护局批准以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则自然资源保护局将会终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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