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賬戶 样本条款

合夥人賬戶. 4.1 倘若客戶為合夥企業, (a) 各合夥人之協議、義務、權力、授權及債務須為共同及個別的; (b) 客戶協議須對合夥企業仍繼續有約束力,即使由於 (c) 當任何合夥人因為死亡或其他原因終止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本行可在沒有收到合夥企業、合夥人任何一人或合夥人任何一人的遺產代理人或受託人相反的指示之情況下,將其他當時在世或持續的合夥人或其他合夥人視為擁有繼續經營合夥企業之生意的全部權力。現有合夥人將繼續對本行負責,直至本行書面解除有關責任為止。 4.2 客戶承諾會立即通知本行以下的任何改變: (i) 商號的改組或其成員的變更(無論因成員退休、去世、破產、傷殘或有新成員加入)或 (ii) 商號名稱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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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要求 1 合同签订日期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25 日内。

  • 信息披露方式 本理财产品为合格投资者专属的私募产品,本行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的要求, 于成立日后至少每季度向投资者披露资金运用情况、产品净值及其他重要信息。合格投资者也可以联系本行客户经理或客服中心,取得所需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等。

  • 交易基本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思电子”)拟向上海术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术木医疗”)进行增资,并与术木医疗及其股东心医国际数字医疗系统(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医国际”)、上海奋智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奋智”)、上海珍乾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珍乾”)、上海术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术澈”)及吴善昊签订《上海术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增资术木医疗,其中 106.3259 万元计入术木医疗的注册资本,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将持有术木医疗 8.3333%的股权。

  • 既往症 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患的已知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 补充条款 承包人须做工程施工所需的维护、安全等工作,应加强设置安全防护网、围栏等工作。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 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销售费用 1,764.00 5,328.00 10,980.00 14,940.00 20,750.40 21,372.48 18,590.98 17,722.77

  • 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交货 1.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