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两百一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Appears in 2 contracts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两百一十二条 第两百一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file.finance.sina.com.cn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两百一十二条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www.c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