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单编号为 样本条款

告知单编号为. 制造单位设备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工号+年份(4位)。 3.施工单位应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类别 □安装 □改造 □重大修理 联系电话 交费金额: 发票号: 联系电话 报告书领取方式 □自取 □平邮(免费) □快递(费用自付)

Related to 告知单编号为

  • 宣告死亡处理 若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死亡的时间,按本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们无息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 其他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

  • 商务部分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 合同价格 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 其他费用 指除理财计划费用以外,理财计划涉及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投顾费等,具体以本说明书第八条约定为准。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服务时间 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