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样本条款

国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056956330X9(“目标公司”、“公司”)。 上述任何一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周士安、吴明、周士云、胡雪原、任红艳、毛海珍、李婷霞、李彤欣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锐 科激光”)合称或分别称“现有股东”。工融科创与华菱津杉合称或分别称“投资方”。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投资方独立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互相不承担连带责任。 1. 目标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31 日,于本协议的签署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股权结构如本协议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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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的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如果您的联系方式(如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发生变化,请及时通知我们。否则,我们将按已知的最后联系方式与您联系。

  •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选择的标准是: 1、 资历雄厚,信誉良好。 2、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 交易对手方介绍 1、 名称: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曲宁 3、 注册资本:46,682.2836 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00 号院 0 号楼一层 000 室 5、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出租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首都在线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7、 关联关系:首都在线与公司、燧弘绿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8、 履约能力分析:首都在线是一家覆盖全球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能够提供全球云网一体化解决方案,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 声明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 計の変更 市は、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る場合、事業者に対して書面により設計変更を要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ものとする。

  • 甲方保证 甲方合法持有“标的股权”,且对“标的股权”已足额实缴出资,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之情形;亦不存在针对“标的股权”的质押、司法冻结等影响“标的股权”转让的情形。

  •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由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上述情况及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