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业务服务 样本条款

国际业务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的资金实力、社会信誉、服务条件和水平,选择甲方作为国际融资和国际结算的主办银行之一。甲方按优惠价格为乙方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结售汇、国际结算、进出口贸易融资、国际保理等外汇业务服务。
国际业务服务. 为公司提供各类各类外币存款服务;结售汇、外汇买卖、汇款、托收、保函、信用证等国际结算业务服务;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进口代付、打包贷款、福费廷等贸易融资服务以支持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发展。
国际业务服务. 农发行河北省分行将根据科融环境经营发展需要,为科融环境提供优质的国际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结算、融资性对外保函、外汇贷款、贸易融资、外汇交易等。科融环境将结合实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通过农发行河北省分行进行外汇资金及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和归集,并将外汇资金优先存放于农发行河北省分行。
国际业务服务. 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国际融资服务,并协助甲方降低财务成本和防范外汇风险。同时,为甲方提供结售汇、国际结算、国际贸易融资、外币资金保值、增值业务等项外汇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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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 減価採用 条 前条第6項の規定にかかわらず、検査の結果、当該履行内容に僅少の不備がある場合で発注者がその使用上重大な支障がないと認め、かつ、期限その他の条件から履行が困難と認めたときは、相当の価格を減価の上、これを採用することができる。減価の額は発注者が定める。 (業務委託料の支払い)

  • 如实告知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 燃料費調整 燃料費調整額の算定イ 平均燃料価格 原油換算値1キロリットル当たりの平均燃料価格は,貿易統計の輸入品の数量および価額の値にもとづき,次の算式によって算定された値といたします。 なお,平均燃料価格は,100 円単位とし,100 円未満の端数は,10 円の位で四捨五入いたします。平均燃料価格=A×α+B×β+C×γ A=各平均燃料価格算定期間における1キロリットル当たりの平均原油価格 B=各平均燃料価格算定期間における1トン当たりの平均液化天然ガス価格 C=各平均燃料価格算定期間における1トン当たりの平均石炭価格 α=0.0140 β=0.3483 γ=0.7227 なお,各平均燃料価格算定期間における1キロリットル当たりの平均原油価格,1トン当たりの平均液化 天然ガス価格および1トン当たりの平均石炭価格の単位は,1円とし,その端数は,小数点以下第1位で四捨五入いたします。 ロ 燃料費調整単価 燃料費調整単価は,各契約種別ごとに次の算式によって算定された値といたします。 なお,燃料費調整単価の単位は,1銭とし,その端数は,小数点以下第1位で四捨五入いたします。

  •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电源线 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 产品技术参数自述) 600 米 6

  • 重要说明 1、 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5号产品说明书》(下称“本说明 书”或《理财产品说明书》)与本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书》、《销售(代理销售)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共同构成一份完整且不可分割的、关于甲方所投资乙方理财产品的全部协议。若本说明书与上述其他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说明书为准。 2、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产品管理人”)代理投资者进行理财资金的投资和管理,并严格遵照本说明书所载的内容进行操作。 产品代码 1004 全国银行业信息登记系统编码 Z7002120000066 凭此编码可在“中国理财网(xxx.xxxxxxxxxxx.xxx.xx)”上查询本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5号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募集方式 公募 产品评级 PR1 本评级为产品管理人内部评级,仅供参考。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目标投资者 风险评级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其中个人投资者为宁波银行白金及以上客户、宁波银行薪福宝客户,机构投资者为企业财资客户和企业APP渠道专属客户。 (具体限制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 本金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业绩比较基准 无(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测算得到的年化收益,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本金的保证和收益的承诺,仅供投资者参考。 业绩比较基准可用于确定产品管理人是否收取超额业绩报酬,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为准,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作为产品管理人向投资者支付本产品本金或收益的承诺。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情况波动,具有不确定 性。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至少于调整 日之前3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产品募集期 2018年9月29日至10月8日 在本产品募集期内,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产品实际募集情况调整产 3、 产品管理人对本说明书具有解释权。

  • 资产总值 集合计划的资产总值是指通过发行计划份额方式募集资金,并依法进行有价证券交易等资本市场投资所形成的各类资产的价值总和。

  • 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投资者类型 经产品销售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和激进型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具体以销售机构风险评级结果和销售要求为准。 理财产品认购起点金额 认购起点金额人民币【1】元; 认购起点金额以上按照人民币【0.01】元的整数倍累进认购;详见“

  • ポイント > 相手から開示提供等を受けた秘密情報の管理方法に関する条項である。 <解説> 従前に締結した秘密保持条項との関係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