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土地標示 Clause in Contracts

土地標示. 土地坐落: 新北市五股區成州段 00 、00 、00 地號等三筆土地, 面積共 3508.67 平方公尺( 1061.37 坪),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如因土地分割、合併或地籍圖重測,則依新地號、新面積辦理所有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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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買賣契約

土地標示. 土地坐落一、土地坐落新北市五股區成州段 00 、00 、00 地號等三筆土地, 面積共 3508.67 平方公尺( 1061.37 坪),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如因土地分割、合併或地籍圖重測,則依新地號、新面積辦理所有權登記)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段 000 地號等 1 筆,面積共計:1,057.24 平方公尺(約 319.81 坪),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之住宅區,惟因嗣後土地合併、分割或重測量,產權移轉登記仍依新地號標示之面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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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買賣契約

土地標示. 土地坐落一、土地坐落新北市五股區成州段 00 、00 、00 地號等三筆土地, 面積共 3508.67 平方公尺( 1061.37 坪),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如因土地分割、合併或地籍圖重測,則依新地號、新面積辦理所有權登記)即坐落在新北市五股區芳洲段 000 地號 1 筆土地(如因土地分割、合併或地籍圖重測,則依新地號、新面積辦理產權登記)(以下簡稱本基地),土地登記簿謄本面積合計為 5,580.23 ㎡(1,688.02 坪);其所屬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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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預售買賣契約書

土地標示. 土地坐落: 新北市五股區成州段 00 、00 、00 地號等三筆土地, 面積共 3508.67 平方公尺( 1061.37 坪),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如因土地分割、合併或地籍圖重測,則依新地號、新面積辦理所有權登記)一、土地座落於新北市三重區仁信段 00、00 等地號共二筆土地,本案基地面積為 1347.11 平方公尺(約 407.5 坪)。惟因嗣後土地合併、分割或重測量,產權移轉登記仍依新地號標示之面積為準。本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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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