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基金合并层面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后续计量模式. 基金管理人对基础设施基金的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外,原则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即以购买日确定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提折旧、摊销、减值。 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即有确凿证据证明公允价值持续可靠计量)和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如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公允价值显著高于账面价值,经持有人大会同意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将相关资产计量从成本模式调整为公允价值模式。对于非金融资产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方法及所用假设的全部重要信息;影响公允价值确定结果的重要参数、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合理性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