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转换方式及份额计算 样本条款

基金份额转换方式及份额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增利 A 和增利 B 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增利A、增利 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增利 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则将相应增加或减少。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T 日)的份额净值计算见基金合同第四章。 增利 A 和增利 B 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增利A 转换后基金份额数=转换前增利A 份额数×T 日增利A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增利B 转换后基金份额数=转换前增利B 份额数×T 日增利B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增利 A 和增利 B 的转换比例、增利 A 和增利 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数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份额转换方式及份额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丰泽 A 和丰泽 B 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丰泽 A、丰泽 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丰泽 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
基金份额转换方式及份额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丰泽 A 和丰泽 B 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丰泽 A、丰泽 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丰泽 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转换规则将相应增加或减少。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日 T 的份额净值计算见基金合同第四章。 丰泽 A 基金份额和丰泽 B 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丰泽 A 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数=转换前丰泽 A 份额数×T 日丰泽 A 基金份额净值/1.000丰泽 B 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数=转换前丰泽 B 份额数×T 日丰泽 B 基金份额净值/1.000 丰泽 A、丰泽 B 份额的转换比例、丰泽 A、丰泽 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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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 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或其他条件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提供 对于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半年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对于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的名册生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