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 样本条款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股票分红、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收益. 指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和租赁等产生的收益、基础设施项目处置收益、基础设施项目其他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收益.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收益. 1.每一基金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 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摊余成本法: 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 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银行存款利息、债券利息、买卖 债券差价以及其他合法收益;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指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
基金收益. 保障基金收益按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基金收益=保障基金本金×一年期年利率(百分数)×天数/360. 一年期年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以下简称“存款基准利率”)。如信托存续期间内遇有利率调整,按保障基金收益分配日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天数:受托人将保障基金本金缴入保障基金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账户之日(含)起至保障基金收益分配日(不含)。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份额所得的收益、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业务规则》: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