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后可以更换。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在 2 日内公告。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后 2 日内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后,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可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丰泽 A、丰泽 B 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 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增加 A 类基金份额后,原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延续为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有权在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前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是否在分级运作期届满后延长分级运作期、延长分级运作期的期限及其他相关事项,具体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丰泽 A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在此之前的丰泽 A 的开放日将其持有的丰泽A 份额赎回,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丰泽 A 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就接受丰泽 A 赎回申请的时间等相关事宜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