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基金募集情况 Clause in Contracts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882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22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17 份额级别 富达裕达纯债 A 富达裕达纯债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 32.69 8.67 41.36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利息结转的份额 32.69 8.67 41.36 合计 5,000,119,683.71 19,378.67 5,000,139,062.3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 0.0000% 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81,765.26 5,101.58 86,866.84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16% 26.3257% 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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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882 证监许可[2024]519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 2024 11 4 1 22 日至 2023 2024 11 5 21 8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2024 11 5 22 10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17 份额级别 富达裕达纯债 97 份额类别 中欧北证 50 成份 指数发起 A 富达裕达纯债 中欧北证 50 成份指 数发起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10,355,133.21 373,733.68 10,728,866.8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2.69 8.67 41.36 募集份额(单位:份10.91 18.43 29.34 募集份额 (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利息结转的份额 32.69 8.67 41.36 10,355,133.21 373,733.68 10,728,866.89 利息结转的份 额 10.91 18.43 29.34 合计 5,000,119,683.71 19,378.67 5,000,139,062.3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 0.0000% 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81,765.26 5,101.58 86,866.84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16% 26.3257% 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10,355,144.12 373,752.11 10,728,8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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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882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9]1072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 2019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8 月 21 日 至 2019 年 9 月 12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2019 11 9 22 17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17 份额级别 富达裕达纯债 77281 份额类别 南方智锐混合 A 富达裕达纯债 南方智锐混合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5,270,051,113.87 642,486,856.09 5,912,537,969.9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32.69 8.67 41.36 2,331,206.18 256,484.81 2,587,690.99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5,270,051,113.87 642,486,856.09 5,912,537,969.96 利息结转的份额 32.69 8.67 41.36 2,331,206.18 256,484.81 2,587,690.99 合计 5,000,119,683.71 19,378.67 5,000,139,062.38 5,272,382,320.05 642,743,340.90 5,915,125,660.95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0 0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79,478.14 140,032.49 219,510.6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15% 0.00000.0218% 0.00000.0037%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81,765.26 5,101.58 86,866.84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16% 26.3257% 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 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0 0 0 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 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0 0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9 11 9 22 日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18 日 注: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 基金资产中支付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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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882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88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止 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0月13日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22 日 2023年10月1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17 份额级别 富达裕达纯债 A 富达裕达纯债 C 2,835 份额类别 易方达中证消费电子主题ETF联接发起式A 易方达中证消费电子主题ETF联接发起式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10,481,565.83 5,593,662.01 16,075,227.8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32.69 8.67 41.36 539.61 2,221.86 2,761.4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10,481,565.83 5,593,662.01 16,075,227.84 利息结转的份额 32.69 8.67 41.36 539.61 2,221.86 2,761.47 合计 5,000,119,683.71 19,378.67 5,000,139,062.3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10,482,105.44 5,595,883.87 16,077,989.31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10,000,450.04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10,000,450.0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5.4050% 0.0000% 0.000062.1996%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81,765.26 5,101.58 86,866.84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16% 26.3257% 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日期为2023年10月13日,认购费率为1000元/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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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882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736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 年 11 7 1 24 日至 2023 年 11 8 21 4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11 8 22 8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17 份额级别 富达裕达纯债 1627 份额类别 南方稳瑞 90 天持有债券 A 富达裕达纯债 南方稳瑞 90 天持有债券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52,804,052.9 2 312,430,382. 32 365,234,435 .2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32.69 8.67 41.36 6,625.14 40,871.01 47,496.15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52,804,052.9 2 312,430,382. 32 365,234,435 .24 利息结转的份额 32.69 8.67 41.36 6,625.14 40,871.01 47,496.15 合计 5,000,119,683.71 19,378.67 5,000,139,062.3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52,810,678.0 6 312,471,253. 33 365,281,931 .39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1,000.16 1,150,527.65 1,151,527.8 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000.37% 0.00000.32%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81,765.26 5,101.58 86,866.84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16% 26.3257% 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11 8 22 日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9 日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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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882 证监许可[2023]1509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 2024 11 1 月 5 日-2024 年 1 月 30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22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17 份额级别 富达裕达纯债 1,365 份额类别 中欧科技成长混合 A 富达裕达纯债 中欧科技成长混合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12,105,416.33 278,474,823.36 290,580,239.6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2.69 8.67 41.36 募集份额(单位:份3,275.19 77,759.48 81,034.67 募集份额 (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12,105,416.33 278,474,823.36 290,580,239.69 利息结转的份额 32.69 8.67 41.36 3,275.19 77,759.48 81,034.67 合计 5,000,119,683.71 19,378.67 5,000,139,062.3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12,108,691.52 278,552,582.84 290,661,274.36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000.00% 0.00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 无 无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81,765.26 5,101.58 86,866.84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16% 26.3257% 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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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882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 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293 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3 年 11 3 1 27 日至 2023 年 11 4 21 日止 7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 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4 月 11 月 22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单位:户317 1620 份额级别 富达裕达纯债 A 富达裕达纯债 C 天弘纳斯达克 100 指数发起 (QDII)A 天弘纳斯达克 100 指数发起 (QDII)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7,019,791.71 8,969,964.33 15,989,756.0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 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32.69 8.67 41.36 募集份额(单位:份1,046.32 1,435.22 2,481.54 募 集 份 额 ( 单 位:份有效认购份额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利息结转的份额 32.69 8.67 41.36 有效认购份 额 7,019,791.71 8,969,964.33 15,989,756.04 利息结转的 份额 1,046.32 1,435.22 2,481.54 合计 5,000,119,683.71 19,378.67 5,000,139,062.3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7,020,838.03 8,971,399.55 15,992,237.58 其中:募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 份额(单位:份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5,000,972.42 5,000,972.22 10,001,944.64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71.2304% 0.000055.7435% 0.000062.5425%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81,765.26 5,101.58 86,866.84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16% 26.3257% 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1 4 22 日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3 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认购费用为 1,000.00 元,并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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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882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2]3027 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3 年 11 1 1 10 日至 2023 年 11 3 21 日止 24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 管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11 3 22 28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单位:户317 217 份额级别 富达裕达纯债 融通中证中诚信央企信用 债指数 A 富达裕达纯债 融通中证中诚信央企 信用债指数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1,630,033,980.01 401,052,080.00 2,031,086,060.0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 民币元) 79,333.30 9,456.25 88,789.55 募 集 份 额 ( 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 额 1,630,033,980.01 401,052,080.00 2,031,086,060.01 利息结转的 份额 79,333.30 9,456.25 88,789.55 合计 1,630,113,313.31 401,061,536.25 2,031,174,849.56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人民币元32.69 8.67 41.36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利息结转的份额 32.69 8.67 41.36 合计 5,000,119,683.71 19,378.67 5,000,139,062.3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 0.0000% 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81,765.26 5,101.58 86,866.84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16% 26.3257% 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 -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 金 情 况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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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882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423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 日 至 2023 年 11 12 21 1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11 12 22 5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17 份额级别 富达裕达纯债 215 份额类别 南方中证电池主 题指数发起 A 富达裕达纯债 南方中证电池主 题指数发起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10,241,380.48 51,681.85 10,293,062.3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 元32.69 8.67 41.36 1,804.05 15.42 1,819.4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10,241,380.48 51,681.85 10,293,062.33 利息结转的份额 32.69 8.67 41.36 1,804.05 15.42 1,819.47 合计 5,000,119,683.71 19,378.67 5,000,139,062.3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10,243,184.53 51,697.27 10,294,881.8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10,001,800.18 0.00 10,001,800.1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7.64% 0.00 97.1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100.05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100.0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000.00% 0.00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81,765.26 5,101.58 86,866.84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16% 26.3257% 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11 12 22 日5 日 注: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2、 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3、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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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882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 号 证监许可【2023】694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 年 11 9 1 22 日至 2023 年 11 12 21 日止 5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11 12 22 7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17 份额级别 富达裕达纯债 1645 份额类别 华宝远恒混合 A 富达裕达纯债 华宝远恒混合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83,120,529.39 140,772,147.27 223,892,676.6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 位:人民币元32.69 8.67 41.36 募集份额(单位:份64,728.20 40,831.48 105,559.68 募集份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83,120,529.39 140,772,147.27 223,892,676.66 利息结转的份额 32.69 8.67 41.36 64,728.20 40,831.48 105,559.68 合计 5,000,119,683.71 19,378.67 5,000,139,062.3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83,185,257.59 140,812,978.75 223,998,236.34 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单位:份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018,094.80 124,233.01 1,142,327.8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2239% 0.00000.0882% 0.00000.510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81,765.26 5,101.58 86,866.84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16% 26.3257% 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11 12 22 7 日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针对 A、C 类基金份额类别,比例的分母采用 A、C 类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 A、C 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100 万份以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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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882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811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 2024 11 02 1 08 日至 2023 2024 11 04 21 26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 专户的日期 2024 年 04 月 30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单位:户)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22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17 701 份额级别 富达裕达纯债 富国匠心成长混合 A 富达裕达纯债 富国匠心成长混合 C 富国匠心成长混合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11,070,952.12 411,285,016.95 422,355,969.0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 元) 2,466.10 133,678.77 136,144.87 募集份额 ( 单 位 :份) 有效认购份 额 11,070,952.12 411,285,016.95 422,355,969.07 利息结转的 份额 2,466.10 133,678.77 136,144.87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 32.69 8.67 41.36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利息结转的份额 32.69 8.67 41.36 合计 5,000,119,683.71 19,378.67 5,000,139,062.3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 0.0000% 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81,765.26 5,101.58 86,866.84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16% 26.3257% 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11,073,418.22 411,418,695.72 422,492,1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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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1882 号 证监许可〔2024〕391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止 自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26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22 日 2024年04月3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17 4,057 份额级别 富达裕达纯债 A 富达裕达纯债 财通华臻量化 选股混合A 财通华臻量化 选股混合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财通华臻量化 选股混合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44,000,313.02 283,689,249.46 327,689,562.4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32.69 8.67 41.36 12,353.82 63,520.25 75,874.0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000,119,651.02 19,370.00 5,000,139,021.02 44,000,313.02 283,689,249.46 327,689,562.48 利息结转的份额 32.69 8.67 41.36 12,353.82 63,520.25 75,874.07 合计 5,000,119,683.71 19,378.67 5,000,139,062.3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44,012,666.84 283,752,769.71 327,765,436.5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 0.0000% 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81,765.26 5,101.58 86,866.84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16% 26.3257% 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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