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的同时更换 样本条款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的同时更换.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代表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的同时更换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的同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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