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机构可依据本基金合同开展其他服务,双方需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也可 采取其他合理的申购赎回方式,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机构可依据本基金合同开展其他服务,双方需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 十一、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针对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推出新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模式并引入新的申购、赎回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本基金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模式及申购、赎回方式,或新增本基金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模式并引入新的申购、赎回方式,届时将发布公告予以披露并在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予以更新,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机构可依据本基金合同开展其他服务,双方需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