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样本条款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请参考届时发布的申购、赎回相关公告以及申购赎回清单。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 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投资者将 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日常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已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或/及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者除外);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下同)。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金额限制以及每次赎回的份额限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进行申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在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除上述情况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场内或场外办理申购时,直销 e 网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每笔金额不得低于 1,000 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 的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 为1.00元(含申购费),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 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