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性硬化 样本条款

多发性硬化. 被保险人因脑及脊髓内的脱髓鞘病变而出现神经系统多灶性(多发性)多时相(至少 6 个月以内有一次以上(不包含一次)的发作)的病变,须由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已经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完全
多发性硬化. 指因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而导致的不可逆的身体部位的功能障碍,并有 CT 或核磁共振检查结果诊断报告。所谓不可逆的身体部位功能障碍指初次诊断为功能障碍后需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其诊断必须包含以下全部内容:
多发性硬化. 被保险人因脑及脊髓内的脱髓鞘病变而出现神经系统多灶性(多发性)多时相(至少 6 个月 以内有一次以上(不包含一次)的发作)的病变,须由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已经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持续至少 180 天。 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类心肌病变,包括原发性扩张型心肌病、原发性肥厚型心肌病及原发性限制型心肌病三种,病变必须已造成事实上心室功能障碍而出现明显的心功能衰竭(美国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类标准心功能达四级),且有相关住院医疗记录显示四级心功能衰竭状态持续至少一百八十天。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累及多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其特点是生成自身抗体对抗多种自身抗原。多见于育龄妇女。 本合同所指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仅限于累及肾脏(经肾脏活检确认的,符合 WHO 诊断标准定义 III 型至 V 型狼疮性肾炎)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其他类型的红斑性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的狼疮不在本合同保障范围內。本病必须由免疫和风湿科专家医师确诊。 世界卫生组织(WHO)狼疮性肾炎分型: Ⅰ型(微小病变型)镜下阴性,尿液正常;
多发性硬化. 被保险人因脑及脊髓内的脱髓鞘病变而出现神经系统多灶性(多发性)多时相(至少 6个月以内有一次以上(不包含一次)的发作)的病变,须由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已经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77 全身性(型)重症肌无力 是指一种神经与肌肉接头部位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特征是局部或全身横纹肌于活动时易于疲劳无力,颅神经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近端肌群以至全身肌肉,须经本公司认可的神经科医师确诊。其诊断必须同时具有下列情况: 1.经药物、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丧失正常工作能力; 2.出现眼睑下垂,或延髓肌受累引起的构音困难、进食呛咳,或由于肌无力累及延髓肌、呼吸肌而致机体呼吸功能不正常的危急状态即肌无力危象; 3.症状缓解、复发及恶化交替出现,临床接受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物治疗的病史。 78 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一种隐袭起病、逐渐加重的神经系统变性疾病。本疾病必须由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的神经科专科医生确诊,并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步态共济失调; 2.对称性眼球垂直运动障碍; 3.假性球麻痹,表现为构音障碍和吞咽困难。 79
多发性硬化. 同重大疾病中的“多发性硬化”定义。二、肺淋巴管肌瘤病
多发性硬化. 指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因脑及脊髓内的脱髓鞘病变而出现神经系统多灶性(多发性)多时相(至少 180 日以内有一次或以上的发作)的病变。该病变临床表现为神经系统症状与体征至少一次或以上的发作并累及到视神经、脑干、脊髓,出现有共济失调或感觉障碍。该诊断必须经本公司认可的神经科专家医师确诊。 理赔时,必须提供神经系统损害的证据如CT 扫描、MRI 核磁共振扫描。
多发性硬化. 被保险人因脑及脊髓内的脱髓鞘病变而出现神经系统多灶性(多发性)多时相(至少 6 个月以内有一次以上(不包含一次)的发作)的病变,须由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已经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持续至少 180 天。 39. 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指一组原发于肌肉的遗传性疾病,临床表现为与神经系统无关的肌 肉无力和肌肉萎缩,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肌肉组织活检结果满足肌营养不良症的肌肉细胞变性、坏死等 阳性改变;
多发性硬化. 多发性硬化为中枢神经系统白质多灶性脱髓鞘病变,病变有时累及灰质。多发性硬化症必须明确诊断,并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中枢神经系统白质内多发病灶;(2) 完整的医疗记录证实被保险人的疾病呈缓解复发和进展加重病程;(3) 存在持续 180 天以上的永久不可逆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 10.35 单眼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一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眼球缺失或摘除; (2) 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 视野半径小于 5 度。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丧失 诊断及检查证据。 理赔后角膜移植手术保障同时终止。 10.36 特定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 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是指一条或以上的下列血管存在狭窄。本疾病的诊断及治疗均须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内由专科医生认为是医疗必须的情况下进行: (1) 为下肢或上肢供血的动脉(如髂、股、腘、肱、桡动脉等);(2) 肾动脉;(3) 肠系膜动脉。 理赔时必须同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 经血管造影术证明一条或以上的血管存在 50%或以上狹窄 (2) 确实已针对以上狭窄血管进行介入治疗以减轻症狀,介入治疗包括血管成形术及/或进行植入支架或动脉粥样斑块清除手术。 10.37 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腹腔镜手术 指被保险人确诊为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并实际接受了腹腔镜手术治疗,以进行坏死组织清除、坏死病灶切除或胰腺切除。 因酗酒或饮酒过量所致的急性坏死胰腺炎不在本保单障范围内。 10.38 出血性登革热 登革热是由登革热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为一种自限性疾病,通常预后良好。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须出现下列一种或多种严重登革热的临床表现: (1) 血浆渗漏致休克或胸腔积液伴呼吸困难; (2) 严重出血:消化道出血、阴道大出血、颅内出血、肉眼血尿或皮下血肿,不包括皮下出血点; (3) 严重器官损害或衰竭:肝脏损伤(ALT 或 AST>1000IU/L)、ARDS(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急性心功能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脑病。 10.39 严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 须由相关医学范畴的注册专科医生,经多导睡眠监测仪检查明确诊断为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OSA),并必须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 被保险人必须现正接受持续气道正压呼吸器(CPAP)之夜间治疗; (2) 必须提供睡眠测试的文件证明,显示 AHI > 30 及夜间血氧饱和平均值< 85。 10.40 植入大脑内分流器 植入大脑内分流器是指确实在脑室进行分流器植入手术,以缓解升高的脑脊液压力。必须由脑神经专科医生证实植入分流器为医疗所需。 10.41 心包膜切除术 因心包膜疾病导致已经接受心包膜切除术。手术必须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心脏专科医生认为是医学上必须的情况下进行。但未达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 “严重慢性缩窄型心包炎”的标准。 10.42 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植入 因严重心律失常而于心腔内进行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的手术,此严重心律失常并不能以其他方法治疗。必须由相关专科医生确认植入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为医疗所须。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导致其同时满足本合同重大疾病1型糖尿病和心脏起 搏器或除颤器植入手术的,仅按重大疾病1型糖尿病一项给付。
多发性硬化. 被保险人因脑及脊髓内的脱髓鞘病变而出现神经系统多灶性(多发性)多时相 (至少 6 个月以内有一次以上(不包含一次)的发作)的病变,须由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已经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持续至少 180 天。 是指一种神经与肌肉接头部位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特征是局部或全身横纹肌于活动时易于疲劳无力,颅神经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近端肌群以至全身肌肉,须经本公司认可的神经科专科医生确诊。其诊断必须同时具有下列情况:
多发性硬化. 必须伴有典型的脱髓鞘症状和运动及感觉功能障碍的证据并有 MRI检查的典型改变。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