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投资的终止 样本条款

委托投资的终止. 热电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为规范公司股东及出资行为、明确出资主体及相关权利义务、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07 年 10 月 26 日,联业能源、茂源投资及神煜能源分别与宁波富兴签订《终止委托投资协议》,终止了委托投资关系。联业能源、茂源投资及神煜能源按实际出资享有热电公司相应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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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期限 本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

  •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手机:

  • 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审计业务有关的第三人(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协调,为受托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 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 委托人的权利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 质疑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62791628 邮箱:xxxxxxxxx@xx.xxx.xx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9室邮编:510030

  •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 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 邢工 联系电话:0558-5587189 19159692235 2024 年 4 月 15 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工 电 话: 0558-5991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