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期限 样本条款

委托期限. 本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
委托期限. 本协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乙方中标(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为止。
委托期限. 1、 本合同项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委托期限为 4 年,从资产委托起始日起算,止于 4 年后的同月同日。本合同提前终止时委托期限提前届满,本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展期则委托期限自动展期。 2、 委托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则本合同在下一个合同周期内自动顺延生效。如有需要,可就续约事宜签订补充协议。
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甲方全部采购代理业务的委托事项,且甲方或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了全部采购代理服务费后本协议终止。
委托期限. 1.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协议签订至乙方完成招标代理工作、向甲方提交项目归档资料之日或至甲方因工作原因提出终止采购之日。
委托期限. 自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止。 本委托书经双方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失效前一个月,由委托机关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需继续委托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续签委托协议。对委托协议书有调整需求的,由委托双方共同商议决定。委托期间因法律依据调整、执法体制改革等原因导致委托机关无法继续委托的,本委托书自动终止。
委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委托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各方协商一致时资产管理计划可提前终止。
委托期限. (1) 表决权委托期限为 36 个月(3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2) 甲方应配合加强乙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安排,乙方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认购定增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加强对上市公司控制。
委托期限. 3.1 双方同意,本协议所述授权股份表决权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委托期限。 3.2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委托期限届满之日止,本协议项下的授权股份因司法拍卖或其他情形导致部分授权股份减少,或乙方在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依法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部分减持授权股份的,剩余部分授权股份的投票权委托事宜仍按本协议执行。 3.3 甲方未按照各方达成的相关协议履行主要义务的(因相关协议的其他方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的除外),乙方有权提前撤销委托,自撤销通知到达甲方时委托终止,本协议自行失效。 3.4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委托期限届满之日止,乙方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部分或全部减持授权股份的,除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委托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签署书面协议续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