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指令变更 样本条款

委托指令变更. 对电子银行服务和对您的每一位用户的委托指令仅适用于电子银行服务。对委托指令的任何变更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对电子银行服务委托指令的该等变更将不以任何形式影响对我们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务的委托指令,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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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期限 本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

  • 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 委托人的权利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手机:

  • 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审计业务有关的第三人(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协调,为受托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工 电 话: 0558-5991063

  •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质疑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62791628 邮箱:xxxxxxxxx@xx.xxx.xx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9室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