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管理合同 样本条款

委托管理合同. 4.1.1 浙江君澜签署的委托管理合同
委托管理合同. 2005 年 6 月 15 日,公司与霍煤集团签订了《一号露天煤矿改扩建剥离工程委托管理合同》。将一号露天矿扩建剥离工程委托中电霍煤集团管理,委托服务 费按剥离工程量计算,每立米 0.3 元,2005 年度实际发生委托服务费为 255.28万元。2006 年实际发生委托服务费为 585.44 万元。 2005 年 6 月 15 日,公司与霍煤集团签订了《扎哈淖尔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委托管理合同》,《白音华三号露天煤矿新建项目委托管理合同》,公司将二号露天矿、三号露天矿矿建工程委托霍煤集团管理,委托服务费按二、三号露天矿受托项目总造价的 1.2%收取。2005 年度二号露天矿实际发生委托服务费为 103.79 万元,2006 年度实际发生委托服务费为 255.59 万元;2005 年度三号露天矿实际发生委托服务费为 52.02 万元,2006 年度三号露天矿未发生委托服务费。
委托管理合同. 4.1.1 发行人签署的委托管理合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正在履行但尚未开业酒店的委托管理合同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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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期限 本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

  •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手机:

  • 质疑联系人 郑瑜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83544461 邮箱:xxxxx0@000.xxx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邮编:510060

  • 約の公表) 第 32 条 受注者は、本契約の名称、契約金額並びに受注者の名称及び住所等が一般に公表されることに同意するものとする。

  • 甲の解除権) 第28条 甲は、次の一つに該当する場合は、この契約の全部又は一部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履約爭議發生後,履約事項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 與爭議無關或不受影響之部分應繼續履約。但經甲方同意無須履約者不在此限。

  •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 一般释义 南新制药、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新有限 指 上市公司股份制改造前主体湖南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之 100%股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指 南新制药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100%股权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 指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公司、标的企业、兴盟苏州 指 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Synermore、曹一孚、Sky Token、United Power、苏州齐心和HUIWANG Synermore 指 Synermore Company Limied(兴盟有限公司) Sky Token 指 Sky Token Investments Limited United Power 指 United Power Investment Limited HUIWANG 指 标的公司境外员工持股平台 HUIWANG ENTERPRISES LIMITED(辉旺企业有限公司) 苏州齐心 指 标的公司境内员工持股平台苏州齐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湘投控股 指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 指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兴盟开曼 指 Synermore Holdings Limited(兴盟控股有限公司) 兴盟台湾 指 兴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生物 指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补偿义务人 指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即 Synermore、曹一孚、苏州齐心和HUIWANG 本预案、预案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报告书(草案)》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框架协议》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告 期 指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 最近一年及一期 指 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 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若干问题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实施意见》 指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 施意见》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重组审核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 《科创板重组特别规 定》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中国证监会128号文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号)》 《持续监管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

  • 前 文 弘前市(以下「市」という。)は,(仮称)弘前市芸術文化施設及び土淵川吉野町緑地の整備,運営,維持管理に係る事業を実施するにあたり,「民間資金等の活用による公共施設等の整備等の促進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11 年法律第 117 号。以下「PFI 法」という。)の定めるところに従って,民間の資金,経営能力及び技術的能力の活用を図るため,かかる事業を弘前市吉野町緑地周辺整備等 PFI 事業として「特定事業」に選定し,これを民間事業者に対して一体の事業として発注することとした。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