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 在工程进行中,承包单位要注意保护场内的各种管线和设施。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发包人,并由损坏单位承担损失和修复费用。 (2)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包单位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3) 承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承包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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