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样本条款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项目建设中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 [2014]25 号)等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现行相关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7.1 发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32 6.1 安全文明施工 32 6.2 职业健康 34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4.1合同履行期间, 承包人应当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45.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 55 和肇庆市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等关于文明施工的措施规定和要求(文件内容之间如有矛盾,以最新文件内容执行)。 45.5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45.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按国家、省及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保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5.1 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1 安全生产要求 增加下列项:发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