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特别风险提示:
实施主体. 公司选择圣比和新能源(个旧圣比和全资子公司)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主要原因系个旧圣比和作为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的经营主体,具备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和丰富的技术储备,可以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且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个旧圣比和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署的《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中一期项目的子项目,因此公司选择在投资协议书中约定的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个旧圣比和设立全资子公司圣比和新能源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圣比和新能源为个旧圣比和的全资子公司,个旧圣比和为公司持股 54.50%的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个旧圣比和股权结构如下:
实施主体. 为确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公司计划在当地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具体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核批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主体. 为确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公司拟在当地注册设立淮北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实际核准名称为准),实施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实施主体. 丙方作为本项工作实施主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设立运行“齐齐哈尔医疗安全与风险预防服务中心”,通过风险管控服务,协助医院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防范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