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样本条款

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宜,已经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能否获得同意注册,以及获得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 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且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履行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2020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圳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中天服务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2 年 1 月 5 日,中天服务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2 年 12 月 12 日,中天服务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有效期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12 月 28 日,中天服务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有效期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3 月 1 日,中天服务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议案,该等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方案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 2021 年 1 月 22 日,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已经获得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3、 2021 年 1 月 20 日,陕西省国资委下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陕国资资本发〔2021〕4 号),批准了本次发行股票方案。 4、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根据公司业已披露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年报、新出具的新能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等,更新了预案中的相关财务数据等必要内容,本次预案之修订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根据公司业已披露的 2021 年年报、2022 年一季报、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函及其他资料等,更新了预案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控股股东承诺及财务状况等必要内容,本次预案之修订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在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
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获得中远海运集团批准,已取得上市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已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经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