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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费用承担 样本条款

审核费用承担. 第三方审核的剩余金额与甲方相同或少于甲方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三方审核的剩余金额比甲方高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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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45,306.00 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53,955.92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09,963.46 平方米,地下总

  •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建设内容 包括道路、桥梁、排水、路灯、绿化、给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停车场、边坡治理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 建设目标 本项目建设以需求为导向,把更好为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以及业务管理部门三类人群解决各自痛点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有效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1、 赋能治理手段,助力基层减负 面对不同层级职能部门条状分割,应用系统过多,各部门分别向基层要数据、相同数据反复填报、数据管理混乱等情况,智慧社区平台能够为社区工作人员赋能,使其摆脱繁杂、重复、低效的工作,使得社区工作人员专注基层服务工作,同时能够有效把握社区范围内的态势变化,针对突发事件快速统筹关键信息,迅速和基层各部门会商。旨在实现政府服务便携化、社区管理智能化、公共服务网络化。 2、 赋能沟通渠道,提升居民体验 立足于社区资源禀赋和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公共服务的期待和需求,强化信息系统建设的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扩展性,突出急用先行,梯次推进,迭代更新,积极构建供给与需求相衔接,要素与机制相匹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业态。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各类需求。打通基本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从只进一扇门,到最多跑一次,让老百姓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更好的解决居民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烦的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上有更多的获得感。 3、 赋能监管方式,推动管理决策 从业务管理部门的角度来看,基层治理需求、民生服务保障需求、业务管理需求和多元生态发展需求应同步考虑,目前缺乏针对社区的监管手段,大量相关数据处于分散状态,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等底数缺乏了解,难以实行动态管理和主动服务,通过智慧社区的建设,能够有效盘活数据,从源头上(业务管理部门)统一数据标准,统筹规划管理机制,进而辅助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科学管理决策。 4、 立足实际需求,建设社区平台 目前各地都在逐步探索社区平台建设,例如浙江、宁夏银川、深圳、上海宝山区等,同为社区平台,但内涵却千差万别。例如浙江“未来社区”、深圳“智慧社区”、上海宝山“智慧社区平台”均偏重于商业侧,目的是实现社区整体智治和智慧生活,而江阴智慧社区建设与上述社区平台有着本质区别:江阴智慧社区面向群体较广,如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以及业务管理部门;平台功能有侧重,主要满足社区治理需求,实现基层减负,同时解决社区居民在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以及为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有效抓手。 平台将依托标准统一、接口兼容,满足需要、适度超前的技术框架,构建具有技术先进性、平台兼容性、功能开放性、数据安全性的社区平台体系,推动社区安全更加可靠、服务更加便利、治理更加高效、党建更加有力,为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基础。

  • 禁止事项 12.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有价证券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2.2 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或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2.3 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及给排水系统、油气管道等。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避免不必要的无线电干扰。 12.4 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或任何危险品。

  •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0 号国贸大厦 0 座 00 层及 00 层) 上海吉凯基因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凯基因”、“发行人”或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吉凯基因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相同的含义)

  • 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保险条款 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90% 沪深 300 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因此,沪深 300 指数是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券类指数。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根据本基金设定的投资范围,以 10%的沪深 300 指数和 90%的中证全债指数构建的复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更改指数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 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 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附件3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