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问询函》问题. 1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1,700.00 万元,拟投资新增直营酒店投资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和现有酒店装修升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项目一达产后,君亭酒店直营酒店客房数将增长 109.31%。项目一分三年三批次建设 15 家直营酒店,合计 2,384 间客房;其中过半为高端品牌,品牌较 IPO 项目有所升级,单间客房平均投资金额与 IPO 项目投资测算基本无差异,但效益测算中平均房价及客房平均出租率均高于报告期内平均水平。项目二分三年三批进行装修升级现有 6 家直营酒店,该项目收入及回报是以装修升级后的增量客房房价、增量出租率及增量营业周期为基础进行测算。项目一均通过租赁物业酒店实施,部分酒店已确定选址并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投资,其中包含前次投资费用。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前次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原计划用于自建直营酒店的募集资金由 18,458.26 万元缩减至 4,458.26 万元,主要原因为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监管 政策、项目周期、盈利能力等因素后,发行人将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浙江君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君澜酒店”)、景澜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景澜酒店”)和君澜系列商标。上述收购新增商誉账面价值 7,699.89 万元,股权收购已完成。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仅建设投资 了 1 家直营酒店成都君亭酒店,目前未形成稳定的客源,处于亏损状态。 (1) 结合新冠疫情影响、市场环境、本次募投项目选址、行业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扩张计划、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原因、前次募投项目投资直营店仍处于亏损状态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拥有稳定客源,是否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实现预计客房出租率,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2) 结合前期项目建设进度、本次募投项目人员招聘计划等,说 (3) 结合目前项目一的三批酒店选址情况及计划、租赁合同的签署进度、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拟租赁的房屋、土地规划用途、使用年限、租用年限、租金价格是否公允、与周边同类房屋价格是否存在差异,说明出租方是否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否为有权出租方、是否符合相关土地用途等,并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采用租赁方式实施募投项目的合理性以及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4)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否明确,如否,说明发行人新设子公司或选取现有子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 5 的相关要求; (5) 结合项目一高端品牌的收入及占比、报告期内发行人现有高端品牌酒店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毛利率、客房平均出租率、平均净房价、平均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等指标,说明与发行人报告期相关业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项目一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说明项目二升级过程中是否对正常运营产生影响、相关效益测算能否与现有经营业绩相区分并独立计算,与发行人前期升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升级项目效益测算方法是否一致,结合关键参数及选取依据,进一步说明相关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6) 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金额、折旧摊销政以及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7) 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结合投资测算中的前次投资费用,说明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董事会决议日前资金投入的情形; (8) 结合酒店行业发展情况、君澜酒店及景澜酒店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新签受托管理项目数量、基本管理收入及增长率情况、前次资产评估预测主要参数等,说明实际经营情况与前次评估测试参数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相关参数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考虑其持续经营风险,并说明是否存在大额商誉减值风险,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9) 截至目前前次募投项目中的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及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是否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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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问询函》问题. 1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1,700.00 万元,拟投资新增直营酒店投资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和现有酒店装修升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项目一达产后,君亭酒店直营酒店客房数将增长 109.31%。项目一分三年三批次建设 15 家直营酒店,合计 2,384 间客房;其中过半为高端品牌,品牌较 IPO 项目有所升级,单间客房平均投资金额与 IPO 项目投资测算基本无差异,但效益测算中平均房价及客房平均出租率均高于报告期内平均水平。项目二分三年三批进行装修升级现有 6 家直营酒店,该项目收入及回报是以装修升级后的增量客房房价、增量出租率及增量营业周期为基础进行测算。项目一均通过租赁物业酒店实施,部分酒店已确定选址并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投资,其中包含前次投资费用。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前次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原计划用于自建直营酒店的募集资金由 18,458.26 万元缩减至 4,458.26 万元,主要原因为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监管 政策、项目周期、盈利能力等因素后,发行人将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浙江君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君澜酒店”)、景澜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景澜酒店”)和君澜系列商标。上述收购新增商誉账面价值 7,699.89 万元,股权收购已完成。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仅建设投资 了 1 家直营酒店成都君亭酒店,目前未形成稳定的客源,处于亏损状态。
(1) 结合新冠疫情影响、市场环境、本次募投项目选址、行业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扩张计划、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原因、前次募投项目投资直营店仍处于亏损状态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拥有稳定客源,是否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实现预计客房出租率,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结合新冠疫情影响、市场环境、本次募投项目选址、行业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扩张计划、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原因、前次募投项目投资直营店仍处于亏损状态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拥有稳定客源,是否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实现预计客房出租率,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
(2) 结合前期项目建设进度、本次募投项目人员招聘计划等,说结合前期项目建设进度、本次募投项目人员招聘计划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三年分三批新建 15 个酒店的管理经验以及多地新建项目的实施能力,是否存在短期内不能盈利的风险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3) 结合目前项目一的三批酒店选址情况及计划、租赁合同的签署进度、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拟租赁的房屋、土地规划用途、使用年限、租用年限、租金价格是否公允、与周边同类房屋价格是否存在差异,说明出租方是否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否为有权出租方、是否符合相关土地用途等,并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采用租赁方式实施募投项目的合理性以及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4)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否明确,如否,说明发行人新设子公司或选取现有子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 5 的相关要求;
(5) 结合项目一高端品牌的收入及占比、报告期内发行人现有高端品牌酒店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毛利率、客房平均出租率、平均净房价、平均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等指标,说明与发行人报告期相关业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项目一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说明项目二升级过程中是否对正常运营产生影响、相关效益测算能否与现有经营业绩相区分并独立计算,与发行人前期升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升级项目效益测算方法是否一致,结合关键参数及选取依据,进一步说明相关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6) 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金额、折旧摊销政以及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7) 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结合投资测算中的前次投资费用,说明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董事会决议日前资金投入的情形;
(8) 结合酒店行业发展情况、君澜酒店及景澜酒店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新签受托管理项目数量、基本管理收入及增长率情况、前次资产评估预测主要参数等,说明实际经营情况与前次评估测试参数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相关参数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考虑其持续经营风险,并说明是否存在大额商誉减值风险,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9) 截至目前前次募投项目中的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及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是否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前次募投项目中的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及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是否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3)(4)(5)(6)(8)(9)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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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问询函》问题. 1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1,700.00 万元,拟投资新增直营酒店投资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和现有酒店装修升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项目一达产后,君亭酒店直营酒店客房数将增长 109.31%。项目一分三年三批次建设 15 家直营酒店,合计 2,384 间客房;其中过半为高端品牌,品牌较 IPO 项目有所升级,单间客房平均投资金额与 IPO 项目投资测算基本无差异,但效益测算中平均房价及客房平均出租率均高于报告期内平均水平。项目二分三年三批进行装修升级现有 6 家直营酒店,该项目收入及回报是以装修升级后的增量客房房价、增量出租率及增量营业周期为基础进行测算。项目一均通过租赁物业酒店实施,部分酒店已确定选址并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投资,其中包含前次投资费用。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前次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原计划用于自建直营酒店的募集资金由 18,458.26 万元缩减至 4,458.26 万元,主要原因为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监管 政策、项目周期、盈利能力等因素后,发行人将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浙江君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君澜酒店”)、景澜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景澜酒店”)和君澜系列商标。上述收购新增商誉账面价值 7,699.89 万元,股权收购已完成。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仅建设投资 了 1 家直营酒店成都君亭酒店,目前未形成稳定的客源,处于亏损状态。
(1) 结合新冠疫情影响、市场环境、本次募投项目选址、行业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扩张计划、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原因、前次募投项目投资直营店仍处于亏损状态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拥有稳定客源,是否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实现预计客房出租率,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2) 结合前期项目建设进度、本次募投项目人员招聘计划等,说
(3) 结合目前项目一的三批酒店选址情况及计划、租赁合同的签署进度、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拟租赁的房屋、土地规划用途、使用年限、租用年限、租金价格是否公允、与周边同类房屋价格是否存在差异,说明出租方是否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否为有权出租方、是否符合相关土地用途等,并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采用租赁方式实施募投项目的合理性以及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4)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否明确,如否,说明发行人新设子公司或选取现有子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 5 的相关要求;
(5) 结合项目一高端品牌的收入及占比、报告期内发行人现有高端品牌酒店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毛利率、客房平均出租率、平均净房价、平均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等指标,说明与发行人报告期相关业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项目一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说明项目二升级过程中是否对正常运营产生影响、相关效益测算能否与现有经营业绩相区分并独立计算,与发行人前期升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升级项目效益测算方法是否一致,结合关键参数及选取依据,进一步说明相关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6) 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金额、折旧摊销政以及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7) 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结合投资测算中的前次投资费用,说明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董事会决议日前资金投入的情形;
(8) 结合酒店行业发展情况、君澜酒店及景澜酒店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一年及一期新签受托管理项目数量、基本管理收入及增长率情况、前次资产评估预测主要参数等,说明实际经营情况与前次评估测试参数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相关参数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考虑其持续经营风险,并说明是否存在大额商誉减值风险,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9) 截至目前前次募投项目中的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及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是否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3)(4)(5)(6)(8)(9)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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