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8.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 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 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
(6)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 存在串通情形的;
(8)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 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8.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 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 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
(6) 存在串通情形的;
(7)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 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一) 开标后,采购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表示的不一致,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 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经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3.2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3.3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采购人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条款及特别说明为强制性要求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性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4 实质性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5.1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如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提供虚假资料的(含中标后查实的)。
3.5.2 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投标文件的。
3.5.3 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投标的。
3.5.4 投标人逾期送达投标文件。
3.5.5 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5.6 参投项目的技术商务或价格与采购文件偏离的部分,不能使采购人满意,或实质性不响应投标文件的。
3.5.7 技术商务标中体现或包含投标报价。
3.5.8 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3.5.9 投标人递交二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5.10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投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或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5.11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5.12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折扣限价的和其它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或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