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借资金 样本条款

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况。
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拆借资金的情况。
拆借资金.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拆借资金的情形。
拆借资金. 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拆借资金。
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向第三方拆借资金的情形。
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2021 年 7 月 7 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除对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外,公司不存在对外资金拆借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借予他人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况。 材料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废弃物环保再应用的新型建筑材料研发、生产,可以协助发行人子公司新园热电处理其热电联产供热产生的废弃物,与其业务具有协同关系,不属于发行人的财务性投资行为。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作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综上,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拆借资金. 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申请人(除中航财务)不存在借予他人款项的情形,亦无拟借予他人款项的计划。
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存在向深圳市马亚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亚诺”)和深圳市千丰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千丰时装”)拆出资金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歌力思对马亚诺累计共拆出资金 1,554.96 万元。马亚诺主营业务为中高端男装的销售运营,是国内新锐自创 品牌,主要销售模式为线下销售,截至 2019 年底在全国有门店 10 家,2019 年 实现收入 996.40 万元,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借款原因系发行人考虑到其业务发 展需要,于 2018 年至 2020 年予以借款缓解其营运资金压力。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歌力思对千丰时装累计共拆出资金 100 万元。千丰时装主营业务为毛皮、羽绒、尼克服等高档服饰生产,借款原因系发行人考虑到其业务发展需要,予以借款缓解其营运资金压力。 除上述两项之外,不存在其他资金拆借情况。
拆借资金.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拆借资金余额为 3,088.88 万元,主要为借予他人款项,属于财务性投资。其中,借款人深圳市马亚诺实业有限公司,期末余额 2,988.88 万元;借款人深圳市千丰时装有限公司,期末余额 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