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方式 样本条款

对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方式. 在本次交易中设置超额业绩奖励安排,主要系为了保持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的稳定性,实现上市公司利益与标的公司管理层利益的绑定。本次业绩奖励的安排是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的基础上设置的,是业绩承诺之外的超额收益对应的业绩奖励,故能够提高管理层的积极性,在完成业绩承诺的基础后进一步努力经营管理,进一步拓展标的公司业务,以实现标的公司的超额收益,从而实现上市公司的超额收益。 本次交易超额业绩奖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将其作为利润分享计划进行会计处理,由上市公司汉鼎宇佑根据超额业绩奖励条件对应的各个会计年度已实现的利润情况和预测的剩余会计年度的利润情况计算超额奖励的总金额,分摊计入上市公司各年度的管理费用,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具体如下: 假设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于 2017 年完成交割,汉鼎宇佑应于 2017 年末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利润承诺中所承诺的标的公司净利润增长率、2017 年利润实现情况等,对标的公司 2018 及 2019 年度的实现利润情况进行预测,将 2017 年已实现净利润以 及 2018 至 2019 年预测净利润加总,对于加总数超过 46,400.00 万元的部分,按该金额的 40%计算超额业绩奖励;上述三年计算的超额业绩奖励之和的算术平均作为 2017 年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2018 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汉鼎宇佑根据利润承诺的净利润增长率、2017 及 2018 年实际利润实现情况等,预测 2019 年标的公司利润实现金额,将 2017 年和 2018 年已实现净利润以及 2019 年预测净利润加总,对于加总数超过 46,400.00 万元的部分,按该金额的 40%计算超额业绩奖励;上述三年计算的超额业绩奖励之和扣除 2017 年度已确认管理费用后除以 2,作为 2018 年度应计入管理费用金额,同时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 2019 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汉鼎宇佑根据 2017、2018 及 2019 年度标的公司实际 的利润实现金额,将 2017 年至 2019 年已实现净利润加总,对于实现净利润超过 46,400.00 万元的部分,按该金额的 40%计算超额业绩奖励;上述三年计算的超额业绩奖励之和,减去 2017、2018 年度已经确认的管理费用后,剩余金额作为 2019 年度应计入管理费用金额,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业绩承诺期满后,汉鼎宇佑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支付超额业绩奖励。由于超额业绩奖励已经在承诺期各年内预提并计入费用,且超额业绩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购买标的公司交易总对价的 20%(即不超过 26,000 万元),又由于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的来源为标的公司实现的超额利润,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及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上海灵娱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盈利数”)在 2017 年至 2019 年期间的任一年度低于该年度的承诺盈利数的,则承诺人应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对汉鼎宇佑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具体如下:

Related to 对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方式

  • 股份转让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個人情報の取扱 第33 条(個人情報の取扱)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 状回復義務 第40条 乙は,本協定の終了までに,指定開始日を基準として管理物件を原状に回復し,甲に対して管理物件を明け渡さ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1.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五、

  •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到期兑付 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通过快递将存款凭证原件寄给存款银行分支机构指定的会计主管。存款银行未收到存款凭证原件的,应与基金托管人电话询问。存款到期前基金管理人与存款银行确认存款凭证收到并于到期日兑付存款本息事宜。 基金托管人在存款到期日未收到存款本息或存款本息金额不符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与存款银行接洽存款到账时间及利息补付事宜。基金管理人应将接洽结果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妥存款本息的当日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定,存款凭证在邮寄过程中遗失的,存款银行应立即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原存款凭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后,与存款银行指定会计主管电话确认后,存款银行应在到期日将存款本息划至指定的基金资金账户。如果存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存款银行顺延至到期后第一个工作日支付,存款银行需按原协议约定利率和实际延期天数支付延期利息。

  • 质疑联系人 郑瑜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83544461 邮箱:xxxxx0@000.xxx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邮编:510060

  • 一般释义 南新制药、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新有限 指 上市公司股份制改造前主体湖南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之 100%股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指 南新制药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100%股权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 指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公司、标的企业、兴盟苏州 指 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Synermore、曹一孚、Sky Token、United Power、苏州齐心和HUIWANG Synermore 指 Synermore Company Limied(兴盟有限公司) Sky Token 指 Sky Token Investments Limited United Power 指 United Power Investment Limited HUIWANG 指 标的公司境外员工持股平台 HUIWANG ENTERPRISES LIMITED(辉旺企业有限公司) 苏州齐心 指 标的公司境内员工持股平台苏州齐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湘投控股 指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 指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兴盟开曼 指 Synermore Holdings Limited(兴盟控股有限公司) 兴盟台湾 指 兴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生物 指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补偿义务人 指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即 Synermore、曹一孚、苏州齐心和HUIWANG 本预案、预案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报告书(草案)》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框架协议》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告 期 指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 最近一年及一期 指 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 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若干问题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实施意见》 指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 施意见》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重组审核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 《科创板重组特别规 定》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中国证监会128号文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号)》 《持续监管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