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 样本条款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1804301920005099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或者 开户名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号:1277300104001181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或者 开户名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银行账号:93400801000001899600002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县支行或者 开户名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3405018874010000005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向阳路支行 重要提醒:投标保证金账号和履约保证金账号不相同,不能混淆!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履约结束、验收合格后,退付履约保证金。 注:受采购人委托,中标单位需将履约保证金汇入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如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建议将履约保证金与投标保证金汇入同一家银行。如中标单位补交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的,须提供无条件银行保函,否则不予认可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 。原缴纳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差额,补交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 7.4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由采购人指定 。原缴纳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差额,补交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 7.3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0% 。原缴纳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差额,补交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 7.4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 内将汇入制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0% 。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差 额,补交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 7.4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涡阳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20000051582810300000042100001 开户行: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 户名:涡阳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履约结束、验收合格后,退付履约保证金。 注:受业主委托,中标单位需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号;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的,须提供无条件银行保函,使用银行保函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需以基本账户汇入,否则不予认可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2% 。原缴纳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差额,补交 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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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 履约保证金(如有)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

  •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 5%,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并办理资金结算后,采购人应退回履约保证金。

  •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 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廠商應於 年 月 日以前(□決標日□機關簽約日□機關通知日□收到信用狀日起 天/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應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 履约能力 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三、

  • 履约金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本合同包不收取

  •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质保要求:(1)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不少于3年。自货物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若国家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的规 定执行。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包换、包退、包修服务并提供终身服 务。 (2)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在质量保证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采购人应支付相应的费用(货物故障维护和更换零配件价格按市场的 较低者进行核算)。 (3)售后服务要求: 在质保期内,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2 4小时内响应,并保证48小时内到场排除。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非人为误操作而涉及零配件的维修及更换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安装与调试:(1) 中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 合同设备安装: ①中标人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➁中标人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培训要求:(1) 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后,中标人应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设备维护及常见报警现象处理等,直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为止;培训人员名额由采购人自定。 (2) 中标人需制定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3) 如遇设备升级更新,中标人需及时提供更新操作指导。 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将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附件中“补充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 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