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条款 61 样本条款

履约条款 61. 四、中标单位的工作范围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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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约能力分析 宣州市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 履约保证金(如有)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

  • 履约保证金 11.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 履约担保 7.3.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 效力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 地 点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作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投资指令 相关登记结算公司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结算通知视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

  • 付款方式 序号 采购计划文号 采购目录 数量 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性质 资金支付方式

  • 标段划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