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样本条款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1.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满足“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符合性审查。 21.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并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者反对,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均不得少于 3 家。 21.4 对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审定确认后可以接受。对于投标报价有计算上和累计上的算术性错误的差错按下列方法进行修正。 21.4.1 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汇总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 21.4.2 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及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 21.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投标文件中如果同时出现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错误或矛盾的,则根据以上排序,按照序号在先的方法进行修正。 21.5 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6.2.1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6.2.2 投标文件有投标须知第二节中相关的规定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通过,应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8.1 开标后,采购人应将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小组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内容为: 8.1.1 是否出现第五章规定的内容;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者,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予通过,不列入商务标详细评审。 8.2 评标时,评标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8.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1.1 初步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等两部分内容。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6.1 听取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招标项目的情况介绍,阅读、研究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评标要求; 26.2 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26.3 核对并确认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 26.4 核对并确认对投标文件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方法、修正标准和修正结果; 26.5 核对投标文件存在的所有偏差,确认重大偏差、细微偏差和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 26.6 根据需要,对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细微偏差的补正及投标文件中其他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向投标人进行澄清; 26.7 分析投标人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所作的书面注明; 26.8 对存在过低的投标价格的投标人进行澄清,分析其做出的书面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过低的投标价格是否能够成立; 26.9 评标委员会形成初步评审结论。 26.10 招标文件关于“重大偏差”、“细微偏差”、“投标报价进行换算的方法和标准 ”的规定: 26.10.1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6.10.1.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6.10.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6.10.1.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10.1.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6.10.1.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时不一致的; 26.10.1.6 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后审时不一致的; 26.10.1.7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6.10.1.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误期违约金的承诺和质量违约金的承诺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26.10.1.9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6.10.1.10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26.10.1.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6.10.1.12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26.10.1.13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6.10.1.1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26.10.1.15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6.10.1.16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6.10.1.17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6.10.1.18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6.10.1.19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10.1.20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示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的; 26.10.1.21 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的; 26.10.1.2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商务标部分要求的承诺书的。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0.1 计算机评标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自动清标分析,然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0.2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不合格的,应参照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1.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满足“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9.4.1 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小组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9.4.2 评标时,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负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程度低于、或劣于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规定的性能、指标、数量要求,从而降低了货物或服务的质或量,限制或缩减了采购人的权益,而且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9.4.3 如果投标文件对实质性条款存在负偏离,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9.4.4 评标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调整单价; (3) 当合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调整相关合价。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5.3.1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义务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5.3.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3.3 如果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即虽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微小的差异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如经评委讨论认定补正这些遗漏、差异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则这些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小组将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考虑。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9.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内容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