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3.2.1履约期间,咨询人须无条件接受委托人及本地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 咨询人提交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任命文件及其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的期限: 同签订后7日内; 咨询人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效证明不实的:委托人有权解除 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3.3.1 咨询人提交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任命文件及其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的期限:开工后 一个星期内 咨询人未提交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效证明的违约责任: /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3.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7 天内,提交任命的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注册证书和资格证书,以及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效证明,供委托人核验。咨询人违反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