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 样本条款

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 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合营企业,注册资本 5.00 亿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50%,注册地为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寺湾乡后滴哨村。该公司主要经营煤炭的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 截至 2017 年末,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51.33 亿元,总负债 17.75 亿元,所有者权益 33.58 亿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92 亿元,实现净利 润 8.44 亿元。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54.98 亿元,总负 债 17.80 亿元,所有者权益 37.18 亿元;2018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6.9 亿元, 实现净利润 3.38 亿元。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 1,325,866.34 万元,实收资本 1,325,866.34 万元。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表: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股) 比例(%)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7,605,207,608 57.36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953,551,469 29.8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46,112,355 2.61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132,351,000 1.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3,035,400 0.63 徐开东 02,122,547 0.3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用增 23,703,124 0.18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股) 比例(%)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融中证煤炭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9,418,150 0.07 喀什峰火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8,409,800 0.06 山西信雄贸易有限公司 7,611,928 0.06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李延江 1,557,111.3 万元 1982 年 7 月 26 日 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煤炭出口业务;煤炭的勘探、煤炭及伴生产品的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化工、煤层气开发、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煤矿机械设备制造、科研、设计、工程和设备招投标、工程勘察、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销售机械设备、焦炭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唯一发起人为中煤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7,605,207,608 股 A 股,持股比例为 57.36%,中煤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132,351,000 股 H 股,持股比例为 1.00%。因此,中煤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股占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8.36%。中煤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 2006 年 2 月 24 日,经国务院同意,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并境外上市方案的批复》(国资改革[2006]176 号)批准,同意中煤集团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 截至 2017 年末,中煤集团总资产为 3,591.25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249.91 亿元;2017 年度,中煤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168.12 亿元,实现净利润 35.60 亿元。 截至2018 年3 月末,中煤集团总资产为3,576.49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272.52 亿元;2018 年 1-3 月,中煤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354.11 亿元,实现净利润 13.46 亿元。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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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 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 武术比赛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 附件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問合せ先 問合せは E-mail で受け付けます。E-mail には入札件名、会社名、氏名、電話番号、E-mail アドレスを明記してください。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上市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上市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